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的深化“證照分離”改革,為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工作部署,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積極推進水利部電子證照系統建設,加快應用推廣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提高政務服務效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總體部署,建成全國統一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庫表結構,各地按此庫表結構建設各自的電子證照庫,保證信息共享,并接入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2022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全面具備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證書(以下簡稱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發放能力,全面啟用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停發紙質版乙級資質證書。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電子證照系統。
電子證照管理主要是按照“統一部署、統一標準、協同推進、統一平臺”原則,依托水利部電子證照系統提供的統一標準接口,在省級建設或改造證照生成單位的業務系統、審批系統、OA 系統等,完成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在線審批與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的發放,并落實電子證照在線共享、查驗、復用。抓緊與省級人民政府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管理部門做好對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子印章,供水利部電子證照系統調用,確保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的法律效力,實現全國互認。
(二)全面應用推廣電子證照。
各省份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審批系統完成改造并對接水利部電子證照系統后,將全面啟用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乙級資質證書新發、延續、變更均使用電子證照,不再核發紙質證書。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誰生成,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電子證照數據質量審核把關,確保照面信息與資質認定信息一致。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歷史存量數據可通過調用接口或錄入方式,將數據以統一標準格式保存至電子證照庫。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所有存量有效紙質乙級資質證書進行電子化轉換,確保實現電子證照全覆蓋,確保證照信息的準確、有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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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電子證照信息共享與應用。
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托省級政務服務平臺,建立本地區跨層級、跨部門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共享機制,積極推進電子證照的“亮證”和二維碼掃碼功能實現互信互認。凡是可以通過共享獲取業務辦理所需資質信息或電子證照的,不再要求檢測單位提交相關紙質乙級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推動辦事所需相關信息免填寫。
(四)健全電子證照相關管理制度。
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本機關簽發的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承擔管理主體責任,要建立電子證照的規章制度,規范電子證照的簽發、使用、管理以及系統日常運行維護、信息安全等。要嚴格按照國家電子證照有關規定簽發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并加蓋一體化在線平臺電子印章或數字簽名。要指定專人負責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的信息采集、審核、更新和維護。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及時對所簽發的電子證照及其審核和簽發過程中形成的材料進行歸檔保存,并以電子形式歸檔并向檔案部門移交。
(五)強化電子證照系統安全保障。
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相關規范、國家保密管理和密碼管理等有關要求,建立健全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庫安全保障體系。要采取身份認證、授權訪問、信息審計跟蹤等必要技術手段,留存電子證照數據訪問日志,防止越權存取數據,切實保障電子證照信息安全可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推廣應用工作的統籌協調,明確目標任務和落實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按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加強溝通協調。
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同級人民政府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管理部門的支持,將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應用推廣列入本級人民政府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的重點工作內容,強化經費保障、技術支持和運行維護,確保各項工作安全有序推進。
(三)加強督查檢查。
我部將加強對電子證照應用推廣工作的跟蹤督促和監督檢查,動態掌握工作進展和成效,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四)加強宣傳引導。
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利用各種媒介,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宣傳、普及乙級資質證書電子證照知識,引導有關方面積極參與推廣應用工作,營造良好氛圍,讓市場主體及有關單位充分了解電子證照應用場景和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