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宗是一個國家機構、社會組織、個人形成的具有有機聯系的文件整體,是檔案館檔案的第一層分類、管理單位。
全宗號是各級檔案館為已進館或可能進館的單位分配的編號,用于區分各立檔單位,也便于日常管理和查詢。
(一)立卷的含義及意義
檔案不同于圖書,單份文件是零散的、大量的,一般不宜作為獨立的保管單位,而且,文件之間常有密切的聯系,若將有聯系的文件隨意分開,將會失去其原有價值。所以,人們在整理檔案時,將若干互有聯系的文件組合成一個有機整體,稱“案卷”,將文件編立成案卷的過程稱“立卷”或“組卷”。案卷是密切聯系的若干文件的組合體,它是檔案基本的保管單位,通常也是統計檔案數量和進行檢索的基本單位之一。案卷是組成全宗的基本單位。立卷是檔案整理工作的重要基礎,立卷工作的好壞、案卷質量如何,是衡量檔案整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標志。
(二)立卷與全宗內檔案分類的關系
立卷工作在我國一般由文書處理部門和業務部門負責,但檔案部門須與之協調,如對歸檔案卷進行質量檢查驗收,對不合要求的案卷進行加工,對零散文件進行立卷等。
立卷與全宗內檔案的分類是相互聯系的兩項工作。分類是按一定標準把一個全宗內的檔案劃分為若干類別,每一次劃分只能使用一種標準,不能同時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標準,同一類內的各小類之間是并列關系;立卷是按一定特征把文件組合成若干保管單位,同一類內的文件組卷,可根據需要同時使用多種特征。比如,對一部分文件可按問題特征進行立卷,另一部分文件可按時間特征進行立卷,同一類內的各個案卷之間的關系因而也比較復雜,有的是并列關系, 有的是交叉關系,還有的是從屬關系。立卷與分類的共同之處在于都是按照一定特征集中、組合檔案文件,以保持文件之間在某些方面的聯系,實質上都是對文件的分類,只不過分類的層次有別,分類的次序有先后,分類的范圍大小不同。
文件分類與立卷的程序一般是先后關系,先分類(包括區分全宗)再立卷,分類通常是立卷的前提,分類的方法和質量,對立卷有一定的影響, 甚至有決定作用。立卷對分類也有一定的制約, 有些案卷是在歷史上形成的密不可分的一組文件整體,在重新分類整理時則應當在原來案卷的基礎上進行分類,如對于公安、司法、監察、人事部門的檔案在進行分類時應考慮文件之間的微觀聯系,因為在處理一個案件過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是不可分割的,必須組成一個案卷,分類只能在這些案卷的基礎上進行。因此,確定分類方法和制定分類方案之前,必須考慮到這些文件如何組成案卷的問題。在立卷過程中,如果發現所訂分類方案或分類有錯誤時,必須加以修正??梢?,立卷不能完全在分類之后進行,先立卷后分類或兩者結合進行的情況也會時常發生。
(三)立卷工作的內容
立卷工作的內容包括組成案卷單位,擬寫案卷標題,卷內文件的排列與編號,填寫卷內文件目錄與備考表,案卷封面的編目與案卷的裝訂等工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