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檔案管理排列方法常常是結合采用的,如按問題結合時間順序排,按問題結合重要程度排列。人事檔案排列后,要填寫卷內目錄于卷首,以固定人事檔案材料的位置。目錄登記的項目有:類號、材料名稱、形成時間、份數、頁數、備注等。
1.按時間順序排
即按人事材料形成時間的先后順序,依次排列。正本材料中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第七類、第十類材料都可以按時間先后排序。
2.按重要程度排列
即按照人事檔案材料內容的主次關系排列。適用于第五類、第六類、第八類材料的排序。其中第五類、第八類材料的排列順序為:上級批復,結論或處分決定,本人對結論或處分決定的意見,調查報告,證明材料,本人檢討或交代材料等。第六類材料中入團志愿書應排在入團的其他材料之前;入黨志愿書應排在入黨的其他材料之前,黨員登記表等可按時間先后依次排序。
3.按材料性質相對集中排列
即按人事檔案內容所反映的問題分別排列。這種方法便于揭示材料間的內在聯系,適合于某一類中內容比較繁雜的人事檔案的排列。如正本中第九類反映職務、職稱、工資情況的材料的排列就可以按照工資、任免、出國、其他材料等幾種不同性質的材料進行排列。每種材料內再根據形成的時間順序排列。